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特区、区)发展改革局 六盘水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根据服务业引导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做好2019年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符合“大数据 大扶贫 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的总体要求,符合《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公 共实训基地建设专项管理办法(暂行)><贵州省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六盘水市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 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聚焦扶贫攻坚目标任务,推进大健 康产业发展,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
二、支持方向及重点。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全市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新兴行业等需要政府引导和支持的经济 和社会领域,促进服务业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和集聚化发展,主要包括: (一)特色产业脱贫项目。 发挥地方特有的资源禀赋优势, 搭建种植、养殖、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增收。(二)七大产业板块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全市重点打造的纺织、农产品加工、新材料、新型能源化工 旅游装备 、现代物流、物联网等七大产业板块公共服务平台,包括研发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三)就业带动项目。通过搭建创业孵化、就业实训服务平台,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拓宽就业渠道, 增加就业机会。(四)转型升级项目。通过大数据、“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手段,对传统服务业进行改造提升,促进工业项目 “退二进三”实现转型升级.(五)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服务业与农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产业带动明显,具有创新性 引领性的相关建设项目,万企融合标杆 示范项目。(六)现代服务业示范区,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大健康服务平台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六盘水市境内注册 生产经菅情况正常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项目建设资金筹措能力。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信用中国(贵州)网”上存在失信行为的申报单位, 限制资金安排; 对被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不子安排投资(二)中报项目建设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专项管理办法(暂行)>、《贵州省省级管理办法(暂行)》的支持方向和范围。(三)申报项目应在各县(市、特区、区)发展改革部门、开发区经发局完成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并完善土地、 规划等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手续,市直部门直接报市发展改革委。
四、申报程序
各县(市、特区、区)发改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指导所属项目申报单位做好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工作,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应对审核结果负责,各县(市、特区、区)发改部门、市直有关部门精选2-3项目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五、时间及其他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 (核准、备案)程序,录入“贵州省项目云”平台。
(二)项目申报汇总表和资金申请报告需严格按照附件1、附件2要求填报和编制,并于2019年7月27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市发展改革委。
附件:1.项目申报汇总表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模板)



![]() |
附件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