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岳麓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岳麓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关于“茶颜悦色”与“茶颜观色”知识产权之争,当庭宣判驳回原告广州洛旗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此前,长沙网红奶茶品牌“茶颜悦色”日前卷入商标之争,被“茶颜观色”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广州洛旗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茶颜悦色”商标注册人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授权使用人等赔偿其各项损失21万元,并在微信公众号、微博、大众点评及美团外卖平台上发表致歉声明,消除不利影响。
据悉,4月8日下午,岳麓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现场原告洛旗公司诉称,旗下的“茶颜观色”是中国极具影响力的茶馆服务品牌,在特调茶饮服务领域具有极高的行业声名以及广泛的消费者基础。长沙的“茶颜悦色”店铺在其门头、店内装饰、茶杯、包装、小票、纸巾、服务员的服装、坐垫等多处,使用了与其注册商标在形、音、义上非常相似的字样,构成商标侵权。


茶悦公司辩称,自2013年以来,“茶颜悦色”经过坚持不懈地推广发展,早已享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而且其与“茶颜观色”在形、音、义上具有明显差异,商标使用范围亦不相同,消费者不会因此混淆二者。
此外,经调查取证发现,“茶颜观色”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几经转让后,被洛旗公司获得。洛旗公司明知“茶颜悦色”品牌闻名,仍受让取得“茶颜观色”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掀起这场商标侵权之讼,有攀附“茶颜悦色”的意图,存在明显恶意。
审判结果显示,注册商标“茶颜悦色”在使用上,既未超出核定使用的范围,亦与注册商标“茶颜观色”不相近似,不易混淆。故“茶颜悦色”不构成商标侵权。洛旗公司作为同行业竞争者,理应知晓“茶颜悦色”的知名度,但其仍受让使用注册商标“茶颜观色”,并以此作为权利商标对注册商标“茶颜悦色”提起商标侵权之诉,主观恶意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故洛旗公司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支持。